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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內企業與電網公司中間隔著一個產業園內部供電網,園區物業管理著園區內的供電及電費價格,往往給園區內入駐企業的電費是加價了的,正常在一元左右。這樣的非電網真供電的企業如何才能享受光伏發電帶來的紅利呢?
首先,園區內非直供電企業不具有直接進行光伏發電備案的條件,所以,國家和當地的補貼也無法享受。協調以園區單位為建設單位就可以辦備案手續,這時需要和園區溝通用電價格、余電上網后的價格等;其次,如果園區不同意用其單位備案,則可以自己建,只要電費價格高,即便無補貼,收益也相當好;再次,采用無備案方式、與園區物業溝通后直接安裝完全“自發自用”的并網發電的形式較為合適,采用完全合規的嚴格經過認證的產品,在安全和質量上要確保系統穩定運行。
企業安裝光伏發電并網運行后,即便是大比例的負荷與光伏裝機量,也難以保證所有的光伏電量被企業負荷全部消納,比如在節假日、中午午休和設備檢修時,由于負荷大量減少,這時會有“余電上網”情況,光伏并網發電“余電上網”是正常的狀態,但這余電上的是園區物業的網,所以,這時園區有可能不讓安裝光伏的企業向園區倒送電,需要溝通協調。協商解決的方案是:余電送入園區電網,送入電網應在安全范圍(考慮園區變壓器容量),電費可以協調按供電局的電價打折計算或免費送入。如果園區物業堅決不收光伏電量,需要對安裝的光伏發電系統進行加裝防逆流系統,控制不向上倒送電。
以上是我們的想法,有需求的企業對這個問題一定要結合實際,及早和園區做好充分溝通,爭取按正常、正規的流程和手續辦理,“黑并”還是存在一定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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