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發改委于2022年5月23日下發《關于印發西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請發放實施細則的通知》(市發改發[2022]28號),明確分布式光伏補政策為2021年1月到2023年12月底,三年期。自項目并網起,給予投資人0.1元/度補貼,補貼執行期限5年,期間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區)備案、并網的分布式發電項目,項目使用的組件轉換效率達到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標準,項目建設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或者地方標準的,按照并網時間和發電量給予發電補貼。
每年第一季度末辦理上一年度補貼手續。該通知要求光伏產品應符合“領跑者”技術標準,但已取消了光伏產品本地企業生產的要求。
此前,為了落實西安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十項重點工作有關獎補工作的通知》(市辦字[2021]61號),西安市工信局和住建局已經下發了光伏儲能和建筑光伏一體化的補貼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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